“任何單位或個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可處1萬元以上5萬無以下罰款……”4月15日,荊州支隊通過荊州晚報、荊州新聞網等媒體提醒廣大市民監督身邊的消防違法行為。
救援路上消防車屢屢受阻
4月上旬,荊州區曲江路216號一民房住宅發生火災,市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立即調動就近的荊州消防中隊官兵趕赴現場處置,當救援車輛從南環路金九龍大酒店旁轉彎進入新風一路時,卻受阻了。當時是一輛牌照為DBJ6…和一車輛牌照為A62A…的兩輛別克在路中央相撞,因為事故負責劃分問題兩車一直停在道路中間,在消防人員告之前方發生火災事故時,消防車輛需要從此通過時,兩車主也不情愿將將各自的車移開。
直到最后,發生事故的兩輛小車也沒有為救援消防車讓道,消防人員只好小心翼翼地指揮,消防車才勉強從旁邊兩米寬的路上通過。但一波未起一波又起,消防車輛駛到荊州區新風一路與曲江路交匯處時,由于這里的大量小商販占道經營,原本暢通的消防車道成了商販們謀取利益的的“樂園”,整個曲江路的上空招牌林立,電線、網線如同蜘蛛網,消防車無法前進,最后被迫停在了新風一路。
下車后,消防官兵不得不下車攜帶各類滅火裝備,小跑50米才到火災現場,幸運的該火災已經被屋主撲滅,只燒毀了住宅內的棉被、床單等生活用品,沒有造成大的損失。
反觀路邊“相吻”別克“兄弟”,市民不得不對其道德素質產生懷疑,倘若前方發生火災的是自己家里,應該不會無動于衷。
妨礙消防車通行屬違法行為
“現在是手機拍照時代,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后,只要不是大的事故或有人同傷亡,為了不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在交警部門或者保險公司未到來之前,可以利用手機拍攝兩車相撞的現場證據,再將自己的車移靠路邊恢復交通也是可取的,交管部門也是提倡和認可的。”據市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當在路上車輛與車輛之間發生小的碰擦事故后,可以自己先拍照留下證據,然后打電話給交管部門,在交警部門認可后,可以先行將車輛移開,以免堵塞消防通道。
“路邊的小商販們為了自己的利益占道經營,不顧群眾消防安全在公共地段擺攤設點行為就更值得反思,曲江路一帶屬大學城,人員密集情況復雜,且還有大量留學生在長江大字石油學院進修。3000米長的路段消防車無法通行,延誤滅火救援的最佳時間又有為無辜受害者買單?”
荊州區消防部門介紹,目前,一些市民的消防法律觀念淡薄,有的小商販對消防安全認識不足,他們在占道經營的同時其實也是用一種方式毀滅自己的平安幸福,并希望全社會都動員起來監督制止消防違法行為,共創平安和諧環境。